新聞來源:聯合
記者署名:曾健祐
新聞標題:3度運毒被抓保證永不再犯獲緩刑 法院:感受到贖罪之心
新聞內容:
2020-07-04 17:23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李姓男子3度從英國訂購大麻菸草來台被依運毒罪起訴,審理時他均坦承,並稱自己無知、
自作聰明,被抓後每天都很後悔,還向法官保證「永遠不會再犯」;桃園地院認為,感受到
李勇於承擔過錯、贖罪悔悟之心,依運毒罪判他2年、緩刑5年,得向公庫繳30萬、提供40小
時勞務,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男和1名英國籍身分不詳友人約好,以每包8000元價格從英國郵寄3包大麻來台
,台北關人員在2018年7月14日、2019年4月22日及5月14日發現包裹有異,送交鑑定發現具
有大麻成分,警方同年7月31日到李位於台南的住家搜索逮人。
檢警經鑑識還原李的手機,發現他和英國友人訂購大麻對話,審理時也李全部坦承,另有相
關郵寄、貨運及毒品鑑定報告,以及扣得的3包大麻菸草(27.49公克、27.93公克,27.97公
克)。
法院考量,李男從警詢、偵訊及審理過程從未推諉卸責,並表示運輸的大麻都是他自己要用
的,會犯案是因為無知、自作聰明,遭查獲後每天都在後悔,尤其觀察勒戒後更深深體會沒
有自由的痛苦,並向法官保證「我永遠都不會再犯了」,希望有機會能從事關懷弱勢活動。
法院認為,依李供述、不斷以書狀表示反省、關懷公益具體行動,感受到他勇於承擔過錯、
深具贖罪、悔悟之心,並審酌他運輸大麻為自用,與運毒集團不同,依刑法59條予以減刑,
另李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
審理後依3個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各判李有期徒刑1年10月,合併應執行2年,緩刑5年,
並得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另向公益團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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