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lumate (姆咪魯肥宅)》之銘言:
: 對於有「精神問題」和「人格問題」的女人來說,
: 性侵的存在與否,往往是一種可變動的狀態。
: 今天我心情好,那天發生關係就不是性侵,
: 今天我心情不好,那天發生關係就是性侵,
: 她們很多也不是故意要汙衊或算計,
: 而是真的打從心底相信,自己隨時可以重新定義,
: 也就是我們說的:「越想越不對勁」。
: 但這也不奇怪,
: 因為她們精神不穩定、人格不穩定、人際不穩定,
: 所以對於是否被性侵的記憶,自然也不穩定。
: 而這種心理狀態,很多人是認同的,
: 講白了,就是有一定比例的族群,特別是女性,
: 他們對於性侵的定義,
: 和我們想的不一樣,和法律定義的也不一樣。
: 當初房思琪是如此,現在這女人也是如此,
: 只能說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 否則遇到就麻煩了......
約會強暴是台灣性侵犯罪的大宗。
原事件的真相如何我不清楚,但是看了這類事件不禁覺得古代中國或現今某些國家那種限
制未婚男女單獨來往的作法其實是保護了女性。
台灣人總以為印度性侵犯罪率高,但在印度這樣比較傳統的社會,發生約會強暴的事件會
比台灣少很多。
看過一篇報導,台灣的性侵犯罪率比印度高。
縱使女方在約會時被性侵了,也往往只會是各說各話。
而且很多人會覺得是女方的問題,八卦很多鄉民就是如此。
在有通姦罪的國家,如過去台灣,被人夫性侵的女性如果沒辦法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被性
侵,有可能反而被正宮告而吃上通姦罪。
這也是為什麼通姦罪應該廢除的一個原因。
我們有時看到一些國家的新聞,女性報案性侵反而被以通姦罪處罰。
而這樣的事在過去有通姦罪的台灣,也不知道發生多少次了。
通姦罪的存在造成被人夫性侵的女性在決定要不要報案時會有心理壓力。
這個新聞事件那位表示自己被性侵的女性當初不報案是不是也是這樣的心理呢?這我不知
道。
也許真相永遠不得而知,當事人的自殺使得更難查清事情真相。
然而人都終有一死,是非曲直就交由上帝的審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