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7-06 20:28:37根據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
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第五十一條)
只不過,以現在的局勢而言
中共當局對於「言論自由」的定調,是否有隨時變更的可能?又或者說,會否對於「因言
獲罪」的事,嘗試透過中國的憲法,予以「合法化」的歷程?
以上,請問有無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