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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林金連與父親林興隆共同創辦黎明幼兒園,幼兒園建在一個豪宅別墅區,占地
1800多坪,四周圍繞著大自然,是許多家長讚嘆的「森林幼兒園」。過去曾有高達5、600
位學生在此就讀,至今只剩下10多位孩童。
2001年,林金連繼承幼兒園以及2500萬元債務,土地全在林金連名下,但代書漏掉地上建
物的「保存登記」,導致建物變成林金連與其他6位兄弟姊妹共有,也沒登記為合法建物
。
2002年,林金連為清償債務,以每坪4萬元賣掉西側600坪農地。
2004年,林金連將黎明幼兒園的住宅區土地過戶給現任張園長,讓幼兒園避開家產風暴。
2006年林金連又賣出其餘土地,導致幼兒園的屋主林金連兄弟姊妹,形成「有屋無地」的
狀態。
2009年,林金連為捍衛黎明幼兒園,不願參與重劃,但林金連卻與其他兄弟姊妹出現意見
分歧,僅有林金連及另一名手足不願拆,其餘5人則願拆屋拿補償金。對於林金連的反抗
,黎明重劃會提出拆除地上物之訴訟。
結論就是:
抗爭的林金連只有地上物所有權,
且是跟兄弟姐妹7位共同持有,
5位同意參與重劃、2位不同意,
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