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林麗玉
3.完整新聞標題:
國光客運北市敗訴補償3228萬 柯文哲:契約不是我訂的
4.完整新聞內文: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A、B棟建物,2016年因配合北市西區門戶計畫拆除,國光客運向巿府申請
拆遷補償遭拒,國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訟,北高行日前判北市府需核發B建物補償費
3228萬餘元。對於是否上訴?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出席招商說明會,柯表示,會由專案小組
處理,這是法律問題。
由於國光客運當年與北市府簽訂契約,約定台北西站A、B棟建物作為汽車客運調度站使用至
2017年,北市府將該契約終止,國光客運請求拆遷補償費、損害賠償費。當時北市府函文回
覆,雙方契約內容規定若契約終止,國光客運不得請求賠償,還要將土地回復原狀歸還。
不過國光客運提行政訴訟,主張當年是與北市公運處簽訂契約,北市府不是契約當事人,且
依條例請求拆遷補償,與土地契約無關。對於是否認為當初契約訂得太奇怪?柯文哲今天表
示,當年契約不是他訂的。
柯文哲說,這個判決不是什麼公平、不公平,法律判下來就要決定要不要上訴? 如果不上
訴,那就要和解,都會後續處理。
北市交通局主秘楊欽文表示,市府將內部會議討論,程序上會與法務局、承辦律師、府內外
部顧問等開會,研商判決書條件、對市府哪裡有利、是否有上訴勝訴機會等,才會決定上訴
與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4696899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