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17893 (八千代代木村拓哉)》之銘言:
: [澄清稿]媒體報導「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相關議題,特予澄清
: 政府現有約聘僱人員的相關法制保障不足的議題,一直是立法院、聘僱人員、媒體及社會
: 各界所長期關心焦點。人事行政總處為強化這類人員有更完整的各種工作條件和發展環境
: 保障,規劃「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目前在徵詢各界意見的階段。
: 先要說明的是,聘約人員制度並非政務人員相關制度,不應混為一談。
: 總處歡迎各界指教草案內容,昨日雖已有新聞稿說明,但部分評論或基於特定觀點,或未
: 詳讀條文內容,仍有不實之處,特別再次說明如下
: 第一,國家考試用人的公務人員制度依舊是政府用人的主軸,是政府人力的最大宗。聘約
: 人員並不會成為公務人員、也不會影響正常公務人員體系升遷權益,更不會破壞當前文官
: 考試制度。
現在政府人事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有的還人事凍結遇缺不補,
你說不會影響公務人員升遷權益,
問題是你約聘的把人家有職等的位置佔掉人家怎麼升?
又不是在馬路開車可以超車。
: 第二,現行約聘僱人員制度存在已久,跨越藍綠執政期間,但法制基礎仍有不足,管理措
: 施也需與時俱進,需要有決心徹底定位其權利義務。總處研議多時,「聘約人員人事條例
: 」草案的內容,基於政府和聘約人員是公法契約關係,從公開競爭遴選制度、利益迴避、
: 進用所需資格條件、薪資、工作考核、續約、終止聘約、應遵守的公務服務行為到參加勞
: 保、勞退等等,做了完整的法制規範,踏出建立典章制度的第一步,希望解決多年來政府
: 本身、聘僱人員、立法院等關切課題,更讓未來聘約人員在政府部門扮演應有的角色。
啊約聘僱本來就是臨時的,
已經依據勞基法獲得法制保障了,
你還要保障甚麼?
講難聽一點,
靠關係的酬庸仔還需要保障嗎?
難道政黨輪替首長更迭後新的執政者還必須保證任用前朝留下來的酬庸仔?
那我怎麼安插我的人馬?
找正職的公務員正式缺開刀嗎?
這樣搞遲早全部都變成酬庸仔。
: 第三,未來部分較高等級的聘約人員,因本即具備相當教育背景和專業技術等工作資歷,
: 因此草案內容提出更積極構想,即研議是否可讓服務於某些非公權力業務領域的這類聘約
: 人員,例如研究、文化館所、科技專業等,擔任或兼任有職稱的職務,讓他們的內行專業
: 得以協助機關推展業務,也是因應積極延攬和留住這類專業人才在這些特定業務領域的配
: 套做法。但某些媒體或有些評論,將這個想法炒作成將適用在草案沒提及的其他業務領域
: ,如外交或一般行政機關,做了無關討論,如非沒仔細整體性閱讀整部法案內容,就屬刻
: 意誤導。這樣的討論無助於未來針對聘僱人力建立完整的法制,實屬令人感到遺憾。
這一點最荒謬,
豈不是擺明著要替口譯哥這些人開後門?
專業職跟管理職要分清楚,
具有專業能力的人你就安排個計畫人員讓他好好發揮專才,
為了保障他結果開後門給他行政職等,
反而讓他有管理權負管理責豈不是本末倒置?
: 第四,某些評論將這項務實法制化工作,理解成是行政權要破壞文官制度,或者行政院和
: 考試院爭權等等,都是特定立場的評論,實為誤解。
既然是誤解你就澄清啊,
啊,聽說這篇就是澄清?
可是好像沒有澄清到甚麼反而越描越黑啊?
: 第五、草案內容將聘約人員列為機關預算員額,當然就會受到政府用人管控,以及立法院
: 預算審查監督,不會有用人浮濫的問題。
問題是現在的約聘人員就還不是機關內正式員額編制啊,
以後是以後,
但法案通過最先獲利的是現在這一批現有的約聘雇人員啊!
: 第六,草案目前進度仍在政府內部各機關徵詢意見。媒體訪問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的意見
: ,都是意見回饋,總處期待關心現有聘僱人員權益,以及政府面對業務需要所需多元用人
: 制度者,都能完整閱讀草案全部條文後,給予意見,讓這套新的典章制度能完善周延。以
: 提供總處繼續更完整修正草案各條文的參考。
翻譯:僅供參考,我還是會通過這條法案。
: 發稿單位:組編人力處
: 發稿日期:109年7月12日
: 聯絡人:視察張雅婷
: 電話:(02)23979298轉315
: https://tinyurl.com/yboyouk2
: 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
補個幹。擾亂行政倫理與公務人力運用制度還講得理直氣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