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陳慰慈、陳賢義/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判決書當臉書 修理同事父亂種菜/法官郭玉林罰俸5個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台東地院民事庭法官郭玉林不滿同院刑事庭法官吳俐臻的父親,把職務宿舍旁的庭院當自
家菜園,澆花種菜,竟把判決書當臉書寫,「置入」文章批評吳俐臻與吳父,讓收到判決
書的當事人一頭霧水,法官評鑑委員會去年決議將郭玉林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請免除法
官職務重懲,監察院將全案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昨判罰俸5個月。
郭玉林不滿吳俐臻的宿舍晚上9點後傳出鋼琴聲、吳父把宿舍旁的庭園當菜園用、用公家
自來水洗車,因而和吳產生嫌隙。郭故意於判決書中置入與案件無關事項,其中在國有財
產署補償金民事簡易判決書中,僅6頁的判決書就有2頁點名批判吳及吳父在法官宿舍開墾
種菜一事。
郭還在判決書指,吳父拿鋤頭、鐮刀、偷拍,危及法官安全,甚至提及台東地院重刑事甚
於民事、參審模擬法庭耗損司法資源、不重視民庭的影印機需求等語,讓收到判決書的當
事人摸不著頭緒,台東地院認定郭濫用具公信力的判決書,將郭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
法評會︰建議免職懲戒
法評會審酌,郭玉林6次故意於判決書中置入與案件無關事項,事後還辯稱為「法律見解
」,毫不知錯與悔改,因此決議移交監察院審查,並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公
職,或更重的懲戒。監察院認為郭混淆司法書類的嚴謹、公信性,損及法官形象,今年3
月將他彈劾,並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職務法庭︰僅1件判決失慮
職務法庭認為,法官將自己的私人爭執置入判決,不符人民期待,且判決理由是在論述自
己的私人糾紛,完全無視裁判應彰顯的司法尊嚴,產生法官公器私用不良觀感,損害人民
對於司法信賴與法官形象,情節重大。
不過職務法庭指出,郭違失行為僅1件判決,堪認一時失慮,考量他擔任9年審判工作,表
現平穩認真,並曾發表多篇法學文章,且對此事深表愧疚自責,認為尚未達應免除法官職
務或撤職的必要,因此判罰款月俸總額5個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86204
6.備註:
職務法庭指出,郭違失行為僅1件判決,堪認一時失慮
擔任9年審判工作,表現平穩認真,並曾發表多篇法學文章,且對此事深表愧疚自責
尚未達應免除法官職務或撤職的必要
總結:有教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