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xuryer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周亭瑋
: 3.完整新聞標題:
: 和女友約會1天「沒幹嘛狂噴5000」 明細曝光...網正反戰:單身狗能活1個月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995/d3995404.jpg
: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 關於情侶間的約會開銷網上討論不斷,其中AA制或由一方負擔,也常掀起爭議,一名網友
: 日前聽聞哥們抱怨,和女友約會1天,不知不覺狂噴5000大洋,而他也不禁心生疑惑,這
我今天4月,認識一個蒙古女孩,來台灣念碩士,
而在認識一個月內,大概花了
IPHONE 11 $22000
兩件牛仔褲 $4000
MOMO 壽喜燒 $2500($500/次計算)
房租 第一個月+押金+房仲費=$17000
第二個月 =$8500
光一個月 花了最少 $54000 ,
而且還沒算看電影、看牙醫、生活用品這些小條的,
加一加可能有$80000。
其中 IPHONE 因為手機不見所以才買 他保證會還
房租,因為不喜歡室友,堅持要搬出來自己住,他也是保證會還。
但我已經把這些當作是給他了,現在也不奢望他還了,
怪就怪在自己太容易同情別人。
詳情:
房租
有天她晚上突然打來,說他室友非常不尊重他,已經不想再回那個家,
要我幫他找房子,後來找到,也邊哭邊請我墊仲介加押金,一直說會還,
我當時無法想像,若我這時候沒幫他,他會怎樣,
畢竟都回不去了,又一個人在陌生的國度,
當然就領錢幫下去了,但到了該繳第二個月的房租的時候,我提醒他,他卻急著要轉移話題,
我就想說腫了,不會在這兩年內,我都要幫你付這$8500/月吧???
好險在付完第二個月,我危機意識起來,我們就分了,算是有懸崖勒馬。
手機
他孤身一人從蒙古來台灣念書,說不想用父母給的錢,自己有在打工(一個月$10000多),
有天他哭哭啼啼說著手機不見,我也擔心他這樣很不方便,畢竟在台灣這樣孤單,
所以想說幫他買一支便宜的,夠用就好,但殊不知他堅持要IPHONE,
請我墊錢,說保證會還,我也就相信他,
但我也提醒他,薪水一個月10000多一點而已,要給我房租跟手機有點困難吧?
但在他的堅持下,還是買給他。
在分的那天,我有問他能不能還我那些他承諾會歸還的款項,
他的回應是
https://i.imgur.com/1HIGupd.jpg
可能會有人懷疑,我幫他時,是不是在想色色的事,
其實沒有,大部分是同情,我也沒有想對她怎樣,
這一個月內只有親親跟抱抱,表現得非常紳士,
他抓我手去抱著睡時,我甚至還提醒她,我的手摸到不該摸的地方了,
所以我的思想是很乾淨的,請大家放心地同情我,謝謝QQ
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