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國昌也是心也累了,還被側翼各種抹紅抹黑,咆嘯影帝、不敢選、怕輸。
: 因為人家執政黨根本沒在屌你,就用規則留時間給你罵讓你爽。
: 讓你覺得盡了監督義務,就好了,
: 反正我們要的法案、要通過的人事,就直接輾過去。
: 理性監督不是不可以,
: 問題是你跟會把你輾過去的土匪談理性,那就是沒用。
我覺得這件事情應該至少分成三個層次來細談,不然通通攪在一起根本無法釐清
一、到底要不要修憲
二、陳菊的任命有沒有問題
三、本次TMD跟KMT的抗議有沒有效果
版上很多人都會把第一跟第二點放在一起討論,我覺得有點不妥
已經有很多鄉民提到過目前憲法中的修憲極為困難
增修第第12條(憲法修正案之提出)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由於複決需要半數選舉人的同意,因此比較理想的做法應該會是如同上次第八屆立委時
設立修憲委員會把所有待修憲的議題通通囊括,並搭配下一次選舉時一併投票,
例如18歲公民權、閣揆同意權等議題,不搭配大選時的投票率,恐怕很難修憲成功
且最好一次把幾項議題一起改一改,畢竟大選這種東西兩年才一次。
有了第一點,我們再來討論第二點,有很多人已經提到過的釋字第632號,
在第一點的修憲案成功之前,不管多不想提名,按照法律執政方就是必須提名監委
所以我真的不是很懂為甚麼提名監委就是打假球? 罵法也該是DPP為啥不提修憲吧?
最後是第三點,今天的抗議,邱哥新的一篇文已經很清楚的說明,這幾天是質詢的時間,
理論上週五才會正式投票,癱瘓議事等同實質放水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2680911388815903
那我就更不懂了,這幾天各路委員都可以輪流車爆DPP的提名人,
就跟之前黃國昌洗臉各路官員依樣,這樣難道不好嗎?
理由更正當、也更能讓民眾了解人選的不適任
結果今天這樣一鬧,質詢會都開不成了,要怎麼洗臉?
有人提到318服貿時立委也是占領主席台抗議,問題是當年根本沒有質詢人的問題
而且DPP跟台聯也是等到要正式三讀時才準備抗議跟佔領,
在正式投票之前,還有一推議事規則手段可以使用,可以拖延杯葛
順便也能累積足夠的民氣,最後投票時能更顯得執政黨的拉基,為甚麼不這樣做?
有人問說,反正都過半了,投票投不贏有用嗎?
這樣講也很好笑,當年民進黨只有25席時,都能用各種合法議事規則的杯葛,
讓KMT氣到跳腳,學一下手段有這麼難嗎
我們再來看上一次馬英九提名監委時的狀況
監委提名爭議非頭一遭 還曾發生院長差一票就落馬
https://udn.com/news/story/121425/4647421
台灣來鴻:監委提名被砍 重創馬英九威信
https://reurl.cc/9EKKZV
當年KMT有65席立委,理論上也該是輾壓立法院,但是DPP卻還是有辦法利用KMT內部的
派系不合,以及塑造監委素質太差等壓力,用民間壓力讓部分的KMT跑票,
不但刷掉了11個監委提名,還差一票讓院長落選,可見得還是有辦法動搖部份人選,
只是做不做得到而已。
綜合以上,私心其實也不喜歡陳菊當院長,比較像要尤美女阿阿......
不過真的不懂為啥要今天癱瘓立法院就是,連陳菊的臉都洗不到
要癱瘓也是正式投票的星期五阿,況且台灣政治史上的人事任命權也不是鐵板一塊......
各黨派真的有心除了招開修憲委員會之外,更該努力諮詢各方意見,
把該修的幾個案件,在下一次大選時公投一次到位,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大家一起努力投書、打電話,督促各選區的立委推動修憲,也會有不少幫助
立委也是有民意壓力的。
至於上午配合攤會議場,下午說其實我們也想質詢人的某護士就算了吧。
最後用一句邱顯智的話,"給我們十席,質詢就不會沒屁用,一堆監委倒在那邊我保證。"
還好當年投時代。
PS: 我有同意陳菊當院長嗎… 我也不贊同啊… 可是這跟我上面提到的三點無關吧。
又不是說只要覺得一個人選不適任,然後什麼抗議跟反對都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