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oro期貨平台違法營業 金管會移送檢調
蘋果
在各大媒體強打廣告的期貨平台eToro,今天遭金管會以該平台在國內非法經營期貨證券
業務,移請檢調偵辦。
eToro(e投睿)交易平台在去年大舉登台,主打一分鐘線上開戶、投資美股還零手續費,今
天金管會晚間宣布,示警eToro(e投睿)並不是我國合法的證券期貨業者,依法不得在我國
境內經營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因此已在去年11月底移送法辦。
eToro在台灣非常高調,除了在各大廣播電台、網路上,大打行銷廣告,也透過公關公司
發稿,今年5月中還對外表示,全球投資平台eToro(e投睿)宣布其全球註冊用戶已突破
1,300萬人。相較去年同期,使用eToro平台投資的人數成長了427%,以亞太地區來看(
但未說明亞太區有多少人數),台灣用戶約佔13%,顯現台灣用戶積極參與投資。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說,eToro透過平台行銷吸引國人投資外國有價證券等金融商品,金
管會已於去年11月29日發布警訊提醒投資人,eToro(e投睿)非我國合法的證券期貨業者,
依法不得在我國境內經營證券期貨相關業務。
蔡麗玲說,去年金管會接獲投資人陳情或是透過信箱來詢問,網路上有看到這樣的行銷,
來詢問是否是合法業者,目前尚未有接獲投資人被騙或有損失。
蔡麗玲說,eToro在台沒有申請登記證券期貨執照,卻違法經營期貨證券,因此移送,但
因網路上無國界,因此無法要求etoro廣告下架,只能提醒投資人。
據統計,去年全年金管會移送98件違反經營業者,其中證券7家、期貨56家、投信顧35家
;今年來到6月底,則移送55件,其中期貨41家、投信顧13家、證券一家。
金管會表示,外國業者如在我國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將涉有證券交易法第175條第1項
、期貨交易法第112條第5項第3款及第5款、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第1款的刑事責
任,金管會將依法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依規定,若違法透過平台買賣股票,最重可處2年以下或併科180萬罰金,若是涉及保證金
等期貨交易,最重處7年以下或併科300萬罰金;若是有涉及顧問或基金等,則最重處5年
以下或併科100萬~5000萬元罰金。(廖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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