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01765288 (PTT金庸)》之銘言:
: 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案情,根據一、二審法官見解,
: 認為單親蔡父護女憤而殺人,情可憫恕且符合自首要件,
: 加上已與汪母、汪男家人達成和解、賠償306萬元,
: 重新量刑後改判蔡父有期徒刑4年,全案定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4/1760629.htm
推 NCUking: 這種還要坐牢喔 反觀殺警察的無罪07/14 22:01
→ obovqq: 他們兩人被騷擾 司法幫得上忙 不自己處理誰處理07/14 22:02
推 sangoroger: 法律真的保護不了好人 07/14 22:03
台灣的社會安全網
就是放任這種人跟蹤騷擾別人兩年無法可管
然後逼得人家為了保護女兒不得不殺人後 還要賠300萬和解金還要關4年
社會安全網越補越大洞 蔡英文真是政績斐然 不得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