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nabe (請你不要迷戀哥)》之銘言:
: 買糖果餅乾的根本就是白癡
: 買價位那麼低 要轉賣又沒賺幾毛錢
: 要就要買菸、洋酒、珠寶這類的
: 總統府都出來幫忙掛保證
: 買這類的就是「超買」 隨便罰個幾萬就沒事了
: 東西拿去轉手賺更多 賺的再買糖果不就得了?
: 買糖果餅乾又重又沒賺頭又小家子氣的
: 被抓到還要被罰三百萬
: 鄉民的眼界就是跟屁眼一樣小
: 可憐吶
可憐那,下等佃農後代選個地主來凌遲自己
車輛貨物稅好可惡,結果弄到個自己帶東西以及給小孩吃紀念、直買
都準備被扣稅。
酒,一公升以上就得抽稅了。以前我笑大陸仔不懂好好帶幾瓶東西回他家,結果
對方大驚說「這是走私耶!」
原來我的錯誤法律概念還是在那之後多年才被矯正……
至於法院如何斷案採信認知事實,那要看檢察官與法官運。
連某個案的將領都可以因為時效問題逃離司法追訴,你以為你有他們這樣好籤運?
然後叛亂份子都在台北,你要起訴他們叛亂,還要北檢蒐集到足夠證據
讓他們願意起訴才行。
少吃糖,不然塑膠袋散裝啊,再囉嗦,欠網軍教訓嗎?
不爽你還不是投票時歸隊,讓這些垃圾近親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