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 白錫鏗 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妻發現老公傳裸照給小三 通訊軟體還有親密對話求償
4.完整新聞內文:
少婦小蘋(化名)見丈夫阿雄傳裸照給陳女,還發現丈夫在陳女家過夜,請求阿雄與陳女
連帶賠償,陳女辯稱與他僅止於好友階段,非男女朋友關係,二審查出陳女多次傳送「嗯
愛愛愛愛愛你」,他回傳「好親親親親親妳」,兩人以老公、老婆互稱,難稱未有男女私
情。台中高分院判決兩人連帶賠償小蘋新台幣20萬元。不得上訴。
小蘋與阿雄結婚18年,婚後育有一子一女,卻於2018年5月間發現丈夫與陳女共同出遊的
親密合照,且2人於通訊軟體LINE上互以老公老婆、寶貝相稱,並互有親密對話,丈夫甚
傳送裸照給陳女,另丈夫的機車於深夜仍停放在陳女住家自小客車旁,足證丈夫在陳女家
中過夜,因此請求損害賠償。
陳女辯稱她與阿雄是同公司員工,因而有業務往來,然任職分店,不知任職總店阿雄個人
背景,阿雄對她展開猛烈追求,並表示「要去參加單身聯誼活動」、「父母不在,與兄姊
同住」,致她誤信他單身。
至於小蘋所指裸照是阿雄自行傳送予她,她並未回傳不雅照片;因她既認阿雄為未婚,與
他出遊自屬正常之交友範圍,未有逾矩之處;另外,阿雄至她家過夜一事,當天尚有她的
兄、嫂等人在家,屬一般聚會,阿雄亦於晚間11時離開,並無過夜。
合議庭勘驗兩人對話,陳女多次傳送「嗯愛愛愛愛愛你」、「愛你」、「嗯好好愛你」予
阿雄,難稱非在示愛,而阿雄亦以「好親親親親親妳」、「我收到囉開心對妳愛不完」、
「我也愛妳」及愛心貼圖回應,兩心交融之情可見。
陳女又向阿雄稱「我順道幫你買了晚餐」,經他回以「吃妳買的晚餐高興都來不及了只不
過」、「俺的心可以收留嗎」,陳女隨即應稱「收留你的心?我高興都來不及了,只不過
已經有主的我不敢哈!怕被打!」,除見她當時已有為他準備晚餐、並不避諱地回應阿雄
的言語挑逗等逾越一般男女社交界線之不尋常舉動外。
所稱「已經有主的」,經與後續表示她不敢收留、怕被打之詞,所指的「主」,當係配偶
之意,否則即無所謂不敢、怕被打可言,可見陳女在此之前,對他已婚事實,即已有所知
悉。所以判決兩人連帶賠償20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05703
6.備註:
「我收到囉開心對妳愛不完」
對你愛不完 是郭富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