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記者署名:
謝瓊雲
3.完整新聞標題:
黑心鍋爐廠排放戴奧辛毒氣 負責人遭判刑1年8月
4.完整新聞內文:
16:25 2020/07/16
中時 謝瓊雲
位在埤頭工業區的宏昇能源科技公司,52歲黃姓負責人要求員工以廉價木材當燃料、且未使
用活性碳吸附戴奧辛,導致毒煙直接排出汙染環境;遭彰化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成為
全國首例。歷經3年多審理,彰化地院依空氣汙染罪名,判處黃男1年8個月有期徒刑,並追
徵94萬7974元不法犯罪所得。
宏昇公司鄰近埤頭國中,燃燒木材產生鍋爐蒸氣供應2家食品公司使用,黃男為節省成本,
指示古姓廠長、蘇姓組長使用含氯的廉價木建材作燃料,且未依操作許可證規範,每月定期
更換空汙防制設備內的活性碳,僅以不具吸附力的木炭充數,導致排出戴奧辛有毒廢氣;還
將設備集塵袋鑽孔打洞,當環保局來檢測時,再注入活性碳粉末規避稽查。
2016年7月彰化檢警會同環保署督察大隊、環保局人員採集校園榕樹葉、土壤檢測,再到宏
昇公司稽查抽驗,確認是空汙源頭後法辦;同年8月宏昇遭勒令停工,隔年2月遭起訴。埔心
鄉的另一家代操鍋爐業者以同樣手法排放毒煙,林姓業者與蘇姓員工遭檢方同案一併起訴。
黃男矢口否認犯行,推稱都是依空汙防制設備廠商的說明操作,以為一般木炭功能活性碳差
不多,沒有故意汙染空氣,更沒有造成公共危險;古姓廠長則坦承犯行認罪,蘇男亦坦承違
規,但強調是遵照上級指示做事。
由於2019年環保署依《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法後,公布「固定汙染源有害氣體排放管道排放
限值為10 ng-TEQ/Nm3,針對戴奧辛排放標準,比修法前法定排放標準僅 0.5 ng-TEQ/Nm3
,高出許多。
法官審理時,依修法後的有害氣體排放濃度限值為標準,認定檢方提出的3次超標紀錄,僅2
016年7月29日測得濃度24.2超標,已達修正後空汙法53條、刑法第190條之1第1項之公共危
險罪。依空氣汙染罪判處黃男1年8個月;古、蘇兩人則分處1年6月、應執行1年2月,皆予以
緩刑3年。埔心鄉業者因排放濃度未超過新的排放標準,判決無罪。
不法犯罪所得部分,法官則以2016年7月1日起算至29日,依每月2000公斤活性碳、每公斤85
元計算,每月77萬6970公斤乾淨木屑、每公斤1元計算,具體算出該月宏昇不法所得為94萬6
970元,予以宣告沒收或追徵價額。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ewYiR6
6.備註:
歷經三年訴訟以及空汙排放標準提高後,
黑心業者終於被懲罰惹w
修法前標準0.5 ng-TEQ / Nm3
修法後標準 10 ng-TEQ / Nm3
https://i.imgur.com/jNwhya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