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a (lovea)
2020-07-17 11:03:08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高校沒嚴格禁愛也挨告!17歲少女與學弟嚐禁果 媽氣炸帶她驗傷控「性侵」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還在就讀高職的17歲少女,和小她1歲的學弟兩人相約在摩鐵見面,沒想到竟發
生了性關係。而少女的母親事前就有發現女兒談戀愛,曾經到學校請求校方能出面協助;
校方當時也有保證會嚴格控管,避免學生在校談戀愛,沒想到不僅戀情沒有中斷,甚至雙
方還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狀況後氣炸,帶女兒報警想控告對方性侵;另外針對校方
的部分,少女的母親也打算一併提告。
根據了解,少女的母親從事服務業,單親撫養一對兒女,17歲的女兒就讀高職二年級,女
兒半工半讀在牛排館打工,在母親的心裡,她一直是個乖小孩。不過從今年3月開始,女
兒原本全數上繳的打工費開始出現短少,一次都少2、3千元,在母親的逼問下,才知道女
兒去年底透過臉書認識小一屆的學弟,雙方進而交往。
擔心女兒早戀影響課業,母親得知戀情的當下就到學校去反應,沒想到雙方不僅戀情持續
發展,甚至還疑似在男方的強迫下發生性關係。少女擔心母親知情後會責罵她,一直不敢
說出事實,導致小情侶兩人在4月到6月間在相同地點共發生3次關係,不僅如此,這名學
弟還跟少女討要零用錢花用。
少女的母親得知狀況後,氣得帶女兒驗傷,並對這名小男友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只是讓
少女母親難以接受的是,她認為校方不理不睬、態度相當消極。對此校方表示,學校有規
範不能談戀愛,3月得知雙方交往,就請導師、輔導老師介入關心,沒想到雙方偷偷持續
往來,甚至發生關係,會尊重家長提出訴訟。高雄市教育局也表示,接到校方通報校安,
正責成校方處理中。
《ETtoday記者》致電律師葉銘進詢問,律師表示政府已增訂兩小無猜條款,若未成年少
男少女兩情相悅,在沒有任何暴力脅迫等手段下發生關係,且雙方父母均不提告,可免去
刑責;相反的,如果男方施以強暴脅迫手段,可依《刑法》第221條規定,處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如果校方人員造成少女、及其母親的權益受損,當事人可依法提出
國賠,來爭取自身權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7/1762712.htm
6.備註: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9-07-17 11:03:00把女兒當做搖錢樹而已
作者: fanta912 (FANTA) 2020-07-17 11:05:00
何不加入民眾黨?喔 忘了 要政二代 富二代才行,不然只能當志工
作者: chennylee809 (chenny) 2020-07-17 11:05:00
媽媽只負責生小孩 剩下教育都是別人的事
這個律師是在供三小?兩個都已經滿16歲,自由意願下的性行為根本不違法
女生17 小一屆學弟有可能當下還沒滿16 到時候就好笑了
作者:
Mei5566 (5566)
2020-07-17 11:10:00標準台女,整個賣女兒的想法
作者: wryyyyyyyy (蜥蜴長老) 2020-07-17 11:13:00
北七父母
作者:
blue999 (FLY)
2020-07-17 11:15:00學弟 幹學姐耶 這男的有點強
作者: reifind (磊) 2020-07-17 11:21:00
自己鮑魚管不好 強行監控女兒鮑魚 結果也管不好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20-07-17 11:23:00繼續瞎搞吧
某樓嘴律師的是在哈囉 明明就說這個案例以「脅迫」才有罪
> 這名學弟還跟少女討要零用錢花用> 女兒原本全數上繳的打工費開始出現短少
作者:
pangene (懶地照顧自己)
2020-07-17 11:35:00這方式教育小孩不妥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20-07-17 11:52:00怎麼嚴格禁?談戀愛就退學嗎? 到時候出來靠北的也是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