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講結論
不用開除帳面黨員 只要確認有效黨員登載於黨員名冊即可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78&flno=11
法規名稱: 政黨法
第 11 條 黨員身分之認定,以登載於黨員名冊者為準。
之前有要以創始黨員110人開黨員大會的新聞
推測很有可能是 原本登載在黨員名冊上的就這110人
而目前正在用是否聯絡的到來確認有效黨員
一一篩過後再來登錄進黨員名冊中
帳面黨員有黨籍 但不在黨員名冊上 (有名無實)
有效黨員在開黨員大會前追加完成 (有名有實)
似乎是唯一解?
大方向上有解 但其實還不少問題
民眾黨這包目前看起來還不小...
版上出現國小數學題目 大家都討論的很熱烈
反而這種真實社會問題 大家似乎都等看笑話?
不試著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