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懲戒法院揭牌 許宗力:每個公務員都是國家門面
4.完整新聞內文: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正名為「懲戒法院」,上午揭牌,未來懲戒程序將由一級一審制改為一
級二審制。懲戒法院除「懲戒法庭」外,也將懲戒法官、檢察官的「職務法庭」納入,不過
兩者的法官會議各自議決年度事務分配、代理次序、法官配置,不彼此侵越權限。
懲戒法院不是「改個名字就算了」,懲戒法庭和職務法庭各有新亮點,其中懲戒法庭將以「
公開審理」為原則,再也不會出現像台大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該不該開放旁聽的爭議。而職
務法庭在第一審的組成上,除由懲戒法庭的法官擔任審判長,普通法院、行政法院系統各有
一名法官外,還將增加兩名「參審員」合審合判。
懲戒法院院長姜仁脩說,記得司法院長許宗力第一次到公懲會視察時,就提示要研究懲戒的
救濟制度,今天施行的新法把懲戒法院改為一級二審。合議庭審理案件改採公開審理,例外
情形不公開。
許宗力今表示,在民眾眼裡,每一個公務員都是國家的門面,每一次與公部門打交道的經驗
,都影響著民眾對政府的信賴程度。因此,公務員是否嚴守紀律,攸關著國家的施政能否獲
得人民認同。這次的懲戒法院改制,以及公務員懲戒法的修法上路,使公務員懲戒制度更加
能夠確保政府的良善治理,也是司法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許說,過去的公懲制度,是採取一級一審制,對於被付懲戒人的權益保障並不周全,但這次
修法,將審理制度改為一級二審制,使案件當事人可以循上訴或抗告的程序救濟,藉此充分
發揮糾錯,以及權利保護的功能。同時,為了讓審判程序更為透明,強化審判的公信力,這
次修正也改為以公開審理為原則。而為了避免違紀犯過的公務員規避懲戒的責任,這次修法
也明定,從送請監察院審查或移送懲戒的時候開始,到懲戒處分生效時為止,都禁止受懲戒
的公務員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讓懲戒制度「防止搶退,沒有漏洞」,大幅強化懲戒實效
。
職務法庭最大的變革就是在第一審增加2位參審員,與法官共同來進行審理。許宗力認為,
藉更多元的觀點、不護短的態度,把關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展現司法願意聽取批評,
勇於接受檢驗的決心。
少數違法失職的案例,遮掩了絕大多數優秀的公務人員、司法工作者所付出的努力,許宗力
樂觀期待能看見更加勇於自省、負責的政府以及司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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