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店家因為不想收三倍券 只想盡量收現金
搞出商品售價用三倍券的和現金的分成兩種價格
假設一個東西用三倍券要賣$310元
但用現金買就只要$248元
然後說「如果要用三倍券,就是只能以原價購買」
我們賣$248是「現金優惠價」
這道理就像是光華組電腦的商家一樣
雖然有規定刷信用卡不得加%
但商家都很聰明地說付現才有「現金優惠價」
刷信用卡只是回歸原價
這樣子大家買的時候幾乎就不會想用信用卡付款了
光華的商家這樣搞也好多年了,也都沒怎樣
他們也沒有因此而沒生意
如果不想收三倍券的店家,是不是也用這樣的定價策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