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zujan (無)
2020-07-20 00:55:08這種修法也沒用
台灣路上太多三寶和沒品的職業駕駛
我今年到現在就差點被撞死二次
一次是一個女三寶
要左轉 等直行的車過完後
直接踩爆油門加速
沒注意到我還在斑馬線上
還有一次是計程車 看到紅綠燈綠轉黃
直接催落去內切左轉
還好我有一直注意來車 快跑閃過
就差2~3公分我就要被撞死
而且計程車這種的真的很可惡
有次我路邊叫車 計程車就直接外切
差點和外線騎摩托車的妹妹撞在一起
我上車後就乾膠司機危險駕駛
結果司機回了一句神邏輯的話
“不用擔心啦 她自己會躲開”
所以我現在過馬路當作隨時有生命危險來看待
作者:
sanpf (sanpf)
2020-07-20 00:56:00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明天記得買彩券
作者: zzro 2020-07-20 00:57:00
可是計程車好像不是可以路邊隨便攔的東西呢
作者: heavensun 2020-07-20 00:58:00
你叫計程車才造成的 你要負責 照顧妹妹一生
作者: yogrichen 2020-07-20 01:02:00
作者:
c3035281 (:::::>_<:::::)
2020-07-20 01:13:00以我們腳痛部長的邏輯 最好是禁止行人上路最安全
作者: patentshit (patentshit) 2020-07-20 01:17:00
部長的邏輯應該是行人上路就直接就地正法,由汽車駕駛執行
作者: tntrock 2020-07-20 01:22:00
上次綠燈了要過馬路 計程車搶快從對向左轉 我直接敲了他窗戶兩下 你就知道有多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