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 就一筆勾銷 為什麼不善用最後一口氣?
例如,將死之前 例如死前三個月或兩個月
1.用大半輩子累積的聯徵信用,跟銀行借一筆錢,爽快花光 ?
不是不還,是死了沒辦法還
2.將死之前,把對你不好的人 闔家剷? 最好挑死前兩三天去弄
反正像鐘點站那樣快沒時間了,法律也制裁不了你
3.最後一個月 吸毒吸到去天國? 把錢花光光 不虧一輩子的努力
畢竟死了也帶不走東西
前提是死前 還有走路的力量 畢竟死前太健康也不容易
其他還有:免費幫一堆人當保人 免費幫社會除掉政治砸碎
租超跑來變賣? 借漫畫不還
幫人頂罪 寫一堆自白?
罰單都扛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