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事實上兩個論文就內容的確是有雷同
但是請問能夠證明李就是抄襲嗎?
難道就不會是李其實才是被抄襲的那一方嗎?
或是我說的稍微複雜一點 難道不會是他們兩個人參考了同一個來源
所以做出幾乎一樣的結論嗎?
或是我在說的更明確一點 難道不會是兩個人
在不同的時間 不同的地點得到了一樣的結論
然後使用了一樣的描述方式 但是在不同的時間點發表嗎?
這些可能性大家有考慮過嗎? 為什麼就急著判死刑
至於那些什麼語句 錯字一樣 很有可能就是他們那個領域的慣用語
就好像在台灣我們叫中國 去大陸我們就叫內地
這些很專業的部分我們有比她專業嗎?
我在講得難聽一點 英文字母總共就只有26個字母重複排列
難道每本英文論文都是互相抄襲嗎?
中山大學是一個很有水準的大學 一個路人都能爆料
難道中山大學沒有辦法審查嗎?
以一樣的標準 請也把陳其邁以及吳益政的論文拿出來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