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英語對應詞:Surface Rights或Superficie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uperficies
https://i.imgur.com/k0YBHYN.jpg
https://youtu.be/tjA6vHCxNBU
在法學上來說,是指以利用他人土地作營造(建築物)、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
而取得的用益物權。
地上權的取得主要有兩種方式:
一是透過直接與土地所有權人的設定行為,取得「地上權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是基於法律規定而發生的「法定地上權」關係,是指土地和建築物所有人,
僅以地上建築、或同時將房地設定抵押,但因未能清償債務而遭拍賣,
造成土地和建物的所有權人不同人的時候,
法律規定使建物所有權人對於土地享有地上權。
有沒有 Superficies 地上權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