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強拆越來越理所當然了嗎
房子不賣不行嗎?
現在又不是安全問題,打著建設名義不賣就強拆?
以後財團看上誰家房子的地,就說要建設,給政客一點錢,通過案子,
你不賣就強拆,是這個意思沒錯吧?
現在大家的心態就是反正又不是拆我家,拆他家做建設,對我還有好處,支持強拆?
現在到底怎麼回事,自己的房子,不賣不行? 打著建設名義就能強拆?
大家又不是不知道政府建設很多都有圖利特定財團的嫌疑?
美河市案僅2小咖被判刑 劉文雄:他們是余文2.0
https://features.ltn.com.tw/spring/article/2020/breakingnews/1553652
"""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涉圖利日勝生公司與偽造文書致北巿府損失
逾20億元,法院依圖利罪判高嘉濃10年徒刑,王銘藏被判4年。"""
"""一個處長就能讓市民損失百億,你相信嗎?"""
如果不是市府換人上任,估計這事都不會被法辦,就算法辦還只能辦小咖的,
我覺得我的房子值一個億(回憶) XD,
管人家開多錢,不賣還不行,又不是安全問題,
不賣就強拆? 然後還一堆人支持強拆...傻眼,大家在笑美國一堆不戴口罩低智,
他們看你們支持強拆人家的房子還覺得你們比他們更低智吧...
※ 引述《pitalvlu (pital)》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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