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糾正不痛不癢? 李復甸:若機關不要臉

作者: asdf1256 (guest)   2020-07-24 12:50:16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 蔡晉宇
3.完整新聞標題:
※ 被糾正不痛不癢? 李復甸:若機關不要臉 拿它沒轍
4.完整新聞內文:
監察院昨針對私菸案對三部會提出糾正,但案件核心的國安局、總統府以糾正權未及為由
僅「促請改進」,引發討論。前監委李復甸表示,案相關法律規定,監委行使職權上確實
僅能糾正行政院下轄機關,過去任監委時遇到類似情況,也僅能做成調查報告促請改進,
若該機關置之不理,恐不具任何實質效果。
李復甸表示,當初五權憲法的架構中,糾正權僅能針對行政體系來行使,此設計是避免監
察權侵犯到立法、司法、考試等機關的自主運作;但在任何機關內,仍免不了有行政業務
,如同國安局內也免不了有一般行政上的作業,若從這個角度來看,要將糾正權擴及到各
機關的行政作為,邏輯上亦是可通的。李復甸說,但就個人主張而言,仍希望以「促請改
進」方式就起到讓機關警惕效果,建立良好的憲政秩序。
李復甸指出,促請改進在監委們之間稱為「小糾正」,過去有司法個案纏訟30多年之久,
最後縱使無罪但被告的人生已不能重來;監院為此曾做成調查報告,促請司法院檢討改進
,而司法院也在一年內提出了刑事妥速審判法草案,如此便是良好案例。但李復甸也說,
不乏有機關無視檢討改進的意見,由於促請改進不具強制力,因此若一個機關不要臉的話
,實在也拿它沒轍。
一位監委表示,無論是「小糾正」或是糾正案,皆有強制力不足的問題,縱使提出糾正之
後機關置之不理的話,監院可彈劾該機關首長,但過去監院從未因此彈劾過任何一人,因
此實務運作上,糾正其實也近乎「促請改進」了。該名監委表示,希望在討論監院存廢的
同時,也要注意到我國糾正權行使不彰的問題,無論未來監察權會繼續由監院行使或是併
入立法權,都盼能對被糾正機關產生更多實質效果。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2ZUiSXg
6.備註:
作者: dkl1027 (凱文)   2020-07-24 12:51:00
違法就辦阿 講那麼多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20-07-24 12:51:00
還要你說
作者: YLTYY (winter)   2020-07-24 12:51:00
沒屁用單位,早該廢除了-.-|||
作者: elec1141 (木村拓哉)   2020-07-24 12:51:00
李復甸就標準藍腦
作者: sheep922420   2020-07-24 12:51:00
越出包越升官 懂? 基層例外
作者: iam0718 (999)   2020-07-24 12:51:00
證明是沒啥小路用的單位
作者: cdmlin (cdmlin)   2020-07-24 12:53:00
陳年陋習 非主動查到的弊案 是爆發出後才糾正 盲腸機關
作者: cafe12345 (cafe)   2020-07-24 12:53:00
我就爛.jpg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20-07-24 12:53:00
若機關不要臉 拿它沒轍==> 爽到監委乾領薪水 XDDDDD若機關不要臉 拿它沒轍==> 爽到監委乾領薪水 XDDDDD
作者: scjh123 ( )   2020-07-24 12:54:00
就毫無作用的糾正
作者: Urbina (フェスタ)   2020-07-24 12:54:00
看完只覺得 難怪要被廢了
作者: cloudccw (.....)   2020-07-24 12:56:00
不好意思 監察院就只有這種功能
作者: littlepogi (普及)   2020-07-24 12:57:00
就說監察院沒屁用了 單純打嘴砲領高薪的肥缺
作者: mbttar25 (nn)   2020-07-24 13:07:00
改三權分立就好了 搞五權養一堆沒用的東西
作者: mayokonami (mayo)   2020-07-24 13:13:00
都過快一年了 沒人記得啦 別吵了
作者: GABA (asdf)   2020-07-24 13:46:00
糾正機關後要求改善措施不然懲處機關首長為首的相關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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