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丟了個風向球說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
結果一堆人不仔細看就7pupu跳出來
說重大傷病一定要給付
是在哈囉?
人家在說"部分負擔" 又不是說健保不出
拜託看清楚好嗎
而且老實說部分負擔,聽名子就知道就是部分而已啊
門診部分:
https://tinyurl.com/y9m5ur28
住院部分:
https://tinyurl.com/yydgqbxd
住院30天內慢性病房只要付5% 急性病房10%
而且還有定上限,根本佛心好嗎
剩下的健保都幫你出了,然後再加上醫院的其他雜費
這樣的費用也是比住旅館還便宜了好嗎
更何況還有部分的病人會濫用重大的名義逛醫院(雖然只有很少部分)
所以老實說4%人花掉30% 到底合不合理? 這個還需要更多資料來判斷
然後資源是不是更應該投在疾病初期預防疾病惡化?
丟在疾病末期會不會反而會越投越多?
這個現在主流要推的安寧緩和是不是有衝突?
有沒有中間地帶的配套?
這個都還很多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