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王長鼎
3.完整新聞標題: 同性伴侶分擔店面租金起爭執 竟散布對方表親畸戀恐嚇
4.完整新聞內文:
林姓男子與同性伴侶甘姓男子在甘母贊助,租下月租1萬元店面合開手機通訊社,林男不
滿甘母不願再出錢,將甘男弟弟與表妹交往發生表親畸戀的電腦網路親密對話內容,以郵
寄方式散布給甘母及鄰居,並威脅要斷甘男弟弟手腳,逼甘母轉帳交付1萬元得逞。新北
地院日前將林男依恐嚇取財罪判刑8個月,沒收1萬元犯罪所得,另無故取得他人電腦設備
之電磁紀錄罪部分,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9歲林姓男子與甘姓男交往結成同性伴侶,兩人在甘母贊助下,一起租下位於
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上一間月租一萬元的店面,開設手機通訊社,106年11月間,因甘母不
願再出資贊助,引起林男不悅。
林男因曾向甘男弟弟借用筆記型電腦,無意間看到甘弟與時年僅16歲的表妹網路通訊軟體
對話十分露骨,發生表親畸戀,竟將這些對話內容下載列印,以郵寄方式寄給甘母及周遭
鄰居共10多戶,不僅嚴重毀損甘弟及表妹的名譽,還藉此要脅要讓甘弟斷手斷腳,逼甘母
支付一萬元得逞。
新北地院日前將林男依恐嚇取財罪判刑8個月,沒收1萬元犯罪所得,另無故取得他人電腦
設備之電磁紀錄罪部分,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30245
6.備註:
媽媽有問題 生了兩個怪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