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監察院批「公投案」未辦聽證疏忽怠職 中

作者: hk410050 (A柏)   2020-07-27 15:40:19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2020-07-27 14:30 聯合報 /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監察院批「公投案」未辦聽證疏忽怠職 中選會回應了
4.完整新聞內文:
監察院今天說,中選會對黃士修提議「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投案,沒有開
聽證會、釐清理由書各項爭點,即草率通過公投案決議,疏忽怠職,要求中選會檢討改進
。中選會回應,予以尊重,也會依法函復說明。
監察院指出,政府將耗資10億元、投入22萬人力辦理公投,但中選會未召開聽證會,去年
3月19日就認定此案符合公投法。監察院內政及族群、財政及經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
席會議,7月21日通過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楊芳玲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參考並轉
請中選會檢討改進。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回應,中選會自受理全國性公投案以來,僅有領銜人宋雲飛與黃士修
先後所提公投案名稱及性質相似,中選會委員會審議時,考量宋雲飛領銜提出的公投案既
已舉行聽證,並經補正釐清相關爭點,補正後的主文與黃案所提主文,只有一字一標點符
號之差。
中選會指出,過往宋雲飛案經補正後既已合於下一階段戶所查對要件,則黃案主文意旨與
其既無差異,自無為相異處理之必要。因此委員會依法決議黃案無須再辦理聽證會。
陳朝建說,有關全國性公投提案的審議,中選會是依法審議,至監察院另對於本案提出調
查報告,除予以尊重,中選會也會依法函復說明,其餘並無評論。針對監委調查報告如其
另提公投法的修法建議,他們也會提交中選會委員會議報告及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73412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6.備註:
https://www.cec.gov.tw/referendum/cms/proposal/30093
黃士修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https://www.cec.gov.tw/referendum/cms/proposal/27469
宋雲飛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用商轉發電?」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作者: pointa (偌痕~*)   2020-07-27 15:43:00
違反黨意的怎麼做都是錯啦!順從黨意的怎麼做都是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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