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FB又看到一則腦殘的貼文
來源為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貼文內容是溪湖鎮彰水路4段與頂新街口新設待轉格
設置理由是因為此路口車禍頻傳,甚至發生死亡車禍,
而原因是因為「機慢車由彰水路未依規定左轉頂新街」。
聰明的官員們,只要出了事就先推給沒有待轉就對了!?
先在內側車道寫說禁行機車,把機車全部趕到外側車道,
然後再來說肇事是因為機慢車沒有待轉。
全天下能找到這麼白癡的,大概只能在台灣找到了。
而且畫的待轉區更腦殘,直接畫在電線桿旁邊,
機車要怎麼騎進去?請溪湖分局跟公路總局的官員來示範一下好嗎。
現在是不是只要有車禍就全部推給機車沒待轉就好了?
有「國考菁英」們的卦嗎?
原文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ihu.police/posts/3156071094447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