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記者 曾健祐 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男警背著老婆外遇 囂張小三嗆正宮「剛跟妳老公爽完」
4.完整新聞內文:
許姓女子明知擔任警察的朱姓人夫有家室,竟和他交往、發生性行為,還深夜跑到朱的妻
子家中踹門,大吼自己才是他老婆,並多次傳露骨簡訊給朱妻說「妳老公一輩子都不會離
開我,剛和妳老公爽完」等,朱妻認為婚姻遭毀對許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許
得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朱妻主張,先生是警職人員,2人結婚16年多,由於彼此平時分居台北、桃園,對方休假
才會回來家中,未料去年8月15日凌晨,許女突然跑到他們家踹大門,大聲吼叫要朱和她
回台北,還說自己才是朱的婆,她報警處理後,朱卻仍被許強行帶離。
她說,許女之後又傳簡訊說「她現在就在我身邊,跟我相愛著,每天都跟我做愛呢,妳老
公一輩子都不會離開我」等語,企圖破壞2人多年婚姻,沒多久先生就提離婚,許更變本
加厲傳訊息表示「我剛跟妳老公爽完,他說我是她最愛的人」,一再顯示他們有不正當交
往關係,對許求償100萬元。
許女經法院通知均未到庭,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法院查,朱妻提出相關錄音、
對話截圖,可見她主張有所依據,認定許女一再傳送和朱男相愛、發生關係的訊息,不斷
向她宣示自己才是朱的老婆、要求朱男離婚,可見確實有侵害朱妻配偶權,且情節重大。
法院審酌,朱妻和其擔任警察的先生目前仍有婚姻關係,依據本案朱妻所受損害、痛苦程
度及許女侵害配偶權情節等,判處許得賠償朱妻一共30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38683
6.備註:
法院判決,許女需賠償朱妻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