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譙吳宗憲「呷洨」挨告 館長答應法官捐10萬、2年不罵吳
4.完整新聞內文:
健身網紅、成結思汗俱樂部「館長」陳之漢,去年8月不滿藝人吳宗憲說「某些網紅是屁
孩」,憤而在網路直播回嗆辱罵吳宗憲「呷洨(吃精)」和三字經等,被吳控告公然侮辱
,台北地院今開庭,館長認罪,並接受法官提議的2年緩刑附帶條件,包括捐公益金10萬
元,並承諾2年期間不再辱罵吳宗憲。
陳之漢今也提到4歲兒子日前右腿骨折的事,他說應是保母失職,半夜11點把兒子帶去籃
球場旁邊「放牛吃草、自生自滅」,自己卻在一旁滑手機,場上一群大人在打籃球,有人
在上籃時,兒子剛好走過去而被壓到腳,右小腿脛骨骨折,「兩條脛骨斷得很整齊,醫生
說至少要打石膏半年、再復健半年,兒子現在痛得要死」,但館長說保母也是辛苦人,經
濟狀況不理想,壓傷兒子的大人也算明理,他不打算求償,「只能自己承擔,不然怎麼辦
咧?」
至於辱吳案,全案改採簡易判決,近期判決。今庭訊時,館長承認辱罵吳,但強調他是因
先被吳嗆聲才出口反擊,「吳宗憲罵人雖都不帶髒字,但不代表他說的就是對的,我只是
多說了一句『呷洨』,偵查時檢察官跟我說這句話犯規,我也就認了」。
吳宗憲委請的律師到庭表示吳沒有與館長和解的意願,並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法官提
議以附條件緩刑的方式以啟自新,並提議附帶公益捐款10萬元條件,並命館長於2年緩刑
期間內不得辱罵吳宗憲,館長說他可以馬上捐,也承諾會克制對吳的言論。
法官勸諭館長,並不是要求館長在緩刑期間不能講到吳宗憲,但建議他可學吳宗憲罵人不
帶髒字,避免惡言相向,「開直播罵人雖然暢快,但還是要顧及對粉絲的教育意義,適度
諷刺也能表達想法,不須動輒爆粗口講髒話」。
館長庭訊後受訪指出,法官可能認為他很有誠意處理事情,就給他緩刑的機會,要他捐公
益10萬,他會自己加碼到10萬以上,「法官叫我不要罵吳,不要再踩到紅線,但我個性太
直,很容易中獎」。媒體問他未來會不會再於直播中講吳宗憲?館長說「他也沒有讓我講
的價值,這件事是他先講我們,我們才站出來反擊,吳也講過很多事,說網紅沒水準、沒
資質,結果現在所有藝人都在開直播賺錢,我覺得他以資深前輩的身分在欺壓同吃這行飯
的人,就只有他能紅、他能罵我們,我們都不能講他,沒關係,等這件事過了,就能讓大
家公評」。
館長說除了此案,吳宗憲還為了他講余天說吳在外面欠錢的事,也告他誹謗,館長前天還
為此去新北地檢署開庭,館長說這件事很簡單,傳喚余天去開庭就明朗了,「反正吳什麼
都告嘛,其實罵我的人也不少,我要告人的話,被告的人今天可能要在法院排隊,做人要
有『量(台語,雅量)』,愛出來針砭時事又動不動告人,是非對錯交給社會去公斷,『
讓大家判斷誰才是真正的男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43074
6.備註:
推文請小心, 某中天藝人會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