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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檢疫趴趴走挨罰百萬嗆:政府缺錢嗎?桃園男被法院管收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桃園市衛生局重罰100萬元,但李堅持不繳納,經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屢傳不到,還曾嗆分署說「財產都轉移了,你們扣不到,我也不想繳
」,桃園分署向桃園地院聲請獲准,昨天上午一早到李住處將他拘提,法院裁准將李管收
3個月,解送至管收所。
桃園分署指出,李男(22歲)今年2月29日從大陸廈門入境,依法至3月15日才能解除隔離
,卻多次擅自離開居家檢疫地點,被衛生局依法裁罰最高金額100萬元,行政裁決書於3月
13日送達,李雖提訴願但仍未繳納罰鍰。
桃園分署說,受理後先執行李的薪資、銀行存款及債權,但只徵到2737元,聯繫李的父母
後對方也說和兒子少聯絡,無意願替他解決,後來李甚至打電話給分署嗆書記官說「為何
一直傳我去問?去也沒用,財產我都移轉掉了,你們扣不到,我不會去,也不想繳,隨便
你們」等語。
分署經向桃園地院聲請裁定管收李男獲准,前後4度前往李住處拘提,歷經1個多月昨天一
早7點終於在桃園區某社區內找到他,當時李正打算和老闆、友人出門上班,未料李仍不
告知其銀行資金、實際住所,堅持要等到訴願結果讓他滿意才要繳罰鍰。
李還嗆分署人員說「政府是很缺錢嗎?」對於自己多次離家,造成社會人心惶惶未見悔意
,昨傍晚桃園地院裁定將李管收,並認定李慣用手機iPhone 11,每月電信費達900多元,
4個月內又出國旅遊2次,認定顯然有履行義務可能。
桃園分署指出,李在居家檢疫前,短短12天內銀行存款就匯入33筆款項,合計達109萬元
,在第一次趴趴走被查獲後,該帳戶就沒再使用,顯有隱匿財產之虞,加上拒告知實際住
所,明明年輕力盛卻謊稱無工作,法院因此認定他符合管收必要,裁定管收3個月,昨傍
晚已解送管收所。
桃園分署也說,針對違反居家檢疫者,會視個案情節強力執行獲柔性關懷,目前已同意多
件分期繳納,包括大學生、越南漁工及待業中姐妹等,並關懷2名被罰的獨居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