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vnbear (喂~吃早餐阿!!)
2020-07-29 19:53:12真的是不懂就惦惦
要循環使用就是收到的人要繼續拿去買東西
但是通常開店的最需要的就是現金流
你是老闆收到三倍券不趕快去換成現金再去補貨
難道拿去市面再消費賺那一兩百的優惠
然後自己掏老本去補貨嗎?
當然是趕快去跟政府換現金
然後三倍券一到政府手上就到終點了
這樣是要怎麼重複使用?
這個問題當年消費券一定也發生過
想要能創造貨幣乘數本來就是幻想
可悲的是馬政府已經示範過一次了
你衝衝衝還換個名字就以為不一樣?
現金才會有貨幣乘數效果
明明當年蔡英文就講的頭頭是道
為什麼現在就忘了
忘了就算還去照抄馬失敗的政策
從一開始規劃、發放、使用
很明顯就沒有專業人士認真在規劃評估
就是想幹就幹、口號一改再改
但是本質還是消費券
要怎麼讓人相信會有好刺激的效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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