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今再被提訊:共涉三案 被控五罪
聯合報 林宸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李柱銘、李卓人等共15名泛民人士,被控組織、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
未經警方批准的集結,案件將於今日首次在區院法官席前提訊,法官有可能會聽取15名被告
是否認罪。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的官方網站海外網報導,黎智英涉及3起案件,共被控5項罪名,包括2項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旦罪名成立,每罪最高可囚5年,如果最終
定罪超過1項,最高可共囚7年。
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單仲偕;現
任及前任議員梁耀忠、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及區諾軒;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
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
4起案件分別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共4次遊行案,黎智英涉及第1
起至第3起的遊行案。
黎智英23日在社交平台直播時,承認現在所謂的街頭抗爭很困難,但將目標對準香港立法會
選舉,他在直播中表示,若要堅持抗爭,就需要將戰場轉移至立法會內。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474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