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o99 (yao)
2020-07-30 11:42:01※ 引述《jotea (sugar town)》之銘言:
: 有網友問碰到案例中的警察該如何應對?
: 我先簡單回一下碰到這種情狀警察正常的作法。
: 一、警察可以合法盤查身分、對此原po有配合義務:
: 在此階段僅為行政調查手段而非犯罪偵查,因此強度不高,僅是調查並了解
: 當時現場狀況。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
: 有犯罪之虞」依據現場男女的供述,警察可以合法查證原po身分。
: 如果不配合身分查證,本法也授權警察可以帶回派出所或警察駐地查證,
: 再不配合就可以使用強制力。(實務上很少發生)
不用先調監視器確認男方主張有理嗎?
: 二、警察可以要求出示手機內容,但沒有強制性
: 調查完身分沒問題,接著就是處理報案男女所稱偷拍的手機了。
: 這部分比較複雜,也是我認為比較有爭議的部分,
: 因為還不確定原po是否真的是有偷拍行為,
: 用現行犯處理也不是不行,但如果在還沒確定偷拍事實前認定是現行犯,
: 那就要當場逮捕或是事後請原po來製作筆錄函送給檢察官。
: (補充:有網友提到刑法第315-1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被害人沒有提告不能逮捕。
: 但告訴只是檢察官起訴條件,在偵查端還是可以逮捕、調查並函送地檢署)
: 手機部分則依刑事訴訟法得為證據之物而扣押。
: 另外一定有人會問,原po就沒有偷拍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偷拍,還是可以用現行犯處理?
: 其實是可以的,因為當下狀況不明,無法排除原po有偷拍嫌疑的情況下,
: 如果報案男女願意指認並製作筆錄,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和第230、231條
: 就賦予司法警察逮捕和調查權,警察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
: 只是這樣的做法太粗糙,而且送過去很有可能會被檢察官痛罵一頓。
他作決定就是他背書,法院不追認就是瀆職,一般是不敢吧?
: 所以如果現場狀況不急迫而且不是攸關被害人生命、身體健康的權利下,我會傾向
: 先確認是否真的有偷拍事實,而不是一開始就直接就用犯罪嫌疑人來偵辦。
: 因此,同現場警察的處理方式,我也會希望原po把手機內容出示給我,讓我確認,
: 如果確實有偷拍那就走上面現行犯的流程,如果沒有,那就謝謝配合各自離開。
: 但不管是走哪種流程,在這當下警察都沒有權力用強制力打開你的手機看裡面的內容,
: 這已經構成搜索行為所以要有搜索票才是合法程序。除非原po自己同意出示裡面的內容。
: 三、我就是不交出手機可以嗎?
: 可以,但警察現場可以請示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2項指揮警察逕行搜索,
: 事後再陳報法院。還是可以據此強制你交出手機出示內容。
: 比起這樣,是不是自己先拿給警察看比較簡單呢?
僅有指認可以強制你出示手機內容?
"最少"也要有監視器拍到你的手機在那個位置才有可能吧?
: 四、原po沒有妨害公務的問題
: 妨害公務中又有分強度較高的刑事犯罪(刑法第135條)及行政罰性質(社會秩序維護法
: 第85條)
: 有興趣可以去看看這兩條的要件,性質都屬結果犯而且以積極作為為必要
: (不處罰消極不配合的情況)
: 原po沒有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警察執行公務、也沒有出言辱罵警察,而若只是單純不配合
: 調查不出示手機內容等消極作為,是不會構成妨害公務的。
: 警察會這麼說只是希望給你製造壓力,讓你自願性出示手機內容。
以莫須有的罪名威脅你"自願"出示手機內容?這叫"被自願"吧?
光這句話他就算瀆職罪(刑法第125條)了吧??
: 五、報案男女有無誣告或其他法律責任?
: 民事權利侵害的賠償我比較不熟,再請高人補充,但刑事部分,他們的懷疑如果
: 合情合理而且與事實相符,那就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 誣告罪的要件是,意圖他人受刑事處罰並「虛構事實」而向警察申告。
: 因此,只要報案人陳述的是事實並且據此合理懷疑而為的犯罪向警察報案,就不會
: 構成誣告。
只有男方單方面的證詞就把你拉住然後報警沒有誣告罪?沒有強制罪?
我不確定有不過講出來他就會怕,就跟他拉住你你就會怕一樣。
: 最後,我也很同情原po遇到這樣的事,真的是一肚子委屈,但如果能還自己清白
: 誰會想要繼續被警察纏著?出門難免就會碰到一些衰事,只能看開一點了
最重要的是把錄音機打開,然後要求警察出示證件,臂章上的編號抄起來。
這本質上就是 chicken game 有人放棄就結束,沒有人放棄就一起跑流程。
反正你沒拍你就不會有事,反而是把你拉住的人有各種風險。
原則上你光明正大的主張權利剩下的人就會放棄。
最後為什麼要稿的這麼麻煩?
手機是非常私密的東西ㄝ,憑什麼你說看就看?
: ※ 引述《jack85110326 (Poseidon)》之銘言:
: : 幹原po這遭遇讓人看了真的是心有戚戚焉的很不爽
: : 無關乎肥宅也無關乎女權
: : 純粹就像是古代冤獄一樣沒有任何訴苦的空間
: : 不懂法律又不會吵架的濫好人真的很常被狗咬
: : 看了這篇怒到睡不著
: : 有沒有人能提供一套這種遇到垃圾人加垃圾警察的sop啊?
: : 歸納推文
: : 1. 不給看,約好賠償或道歉才給看
: : 2. 釐清之後提出妨害名譽民事
: : 3. 跟警察周旋之後去泡茶,然後提告
: : *不要被妨害公務嚇倒
: : *垃圾警察的話聽一半,好警察的話思考一下再聽
: : 幫忙補充一下感恩,最完整我給500P意思一下
: : 幫原po肥宅討公道,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