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2020-07-30 14:02 聯合報 / 記者黃寅/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合歡山停車糾紛翻版? 轎車停他人家門前車主去了北部
4.完整新聞內文:
合歡山滑雪山莊停車紛爭讓民眾十分「有感」,台中市大里區張姓女市民中午就在臉書上
PO出自家門前被車擋住的照片,並說「請警察來過,也無法開單」還說車主在北部,請問
臉友們該怎麼辦?雖然網友們提供了一堆意見,還有人找出法條認為警察可以拖走,但據
轄區警方指出,因為當地未畫黃紅線,道路又是公眾的,也非緊急事故,因此尚無法可拖
走,但已認定其妨害出入開出罰單,罰款新台幣900元。
張姓女市民中午在臉書上貼文說「請問車主,車子停這樣,停在兩間房中間,沒有留電話
,請警察來過也無法開單,警察聯絡車主,車主回應在北部,真的很傻眼,有什麼辦法嗎
」。
許多臉友為她出氣,表示「打電話拖吊」、「你跟車主說你的車燒起來了,他就會趕快回
來面對了」、「說玻璃被敲破了 剛好又下雨..」,也有人說「馬路都快佔一半了,這樣
也沒事?難怪路上一堆馬路中間停去買東西!」、「檢舉他妨礙車輛通行」,也有人懷疑
「在北部是榥子,應該在家睡覺,我遇過,改天換你的車停在他家門口,説你人在國外」
。
張女回應臉友說:「這邊鄰居都很好相處,要臨停都可以說一聲、留電話,但這位車主太
誇張了啦,沒電話,還停兩家中間,人在北部?」。
霧峰警分局國光派出所指出,這輛車車身多在巷內23號,車頭擋住了21號住家的出入門,
23號經敲門找不到人,21號的家裡成員有人認為不該這樣停車。經連絡到朱姓車主,他說
家住北屯,因為開車到大里參加活動,臨時有事才赴北部,車子停那裡曾獲得口頭允許。
員警告訴他,屋主家人並不諒解他這樣停,也影響了出入,請他是否可以回來移車,但他
說目前尚趕不回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mnal6A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