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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署名:楊國文
完整新聞標題:棒球隊「狼教練」強迫男國中生打手槍 達成和解賠償輕判2年
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某國中黃姓棒球助理教練,被控自4年前任教起,對該校多位12、13歲學生球員摸
、拉、打生殖器的性侵害行為,其中,僅有2位被害學生提告遭黃強制猥褻,黃男審理時
竟大膽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給予緩刑,但遭一審打臉,認定黃男涉4個加
重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高等法院審理時,黃男對所有犯行全部認罪,並對2學生各賠償
25萬元,均達成和解,今改判黃男2年徒刑、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並提供240小時
義務勞務。可上訴。
此外,黃男亦被控對該2名被害學生,以親、咬、臉等性騷擾行為,尤其其中一男學生指
控在劍道館等地,被親、咬160次臉頰,痛罵「太噁心了」,亦遭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起
訴,但因性騷擾屬告訴乃論的罪,兩被害學生後來在一審時突然撤回,因此黃男涉性騷擾
部份,已被判決公訴不受理確定。
為人師表的黃男竟對學生做出性侵害不法舉動,也引起監察委員盯上,並對該國中提出糾
正。監察院糾正文指出,「黃男涉嫌對7位學生為摸、親、捏、拉或打生殖器之性侵害行
為,對22位學生為親、咬、摸或捏臉、手臂、背或肩膀等性騷擾行為。……(校方)知悉
黃教練疑似有抓咬學生、親吻臉頰或拍裸照等校園性騷擾行為,卻未依法通報,均核有違
失。」
檢方起訴指出,黃男於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為止,在該國中擔任棒球隊助理教
練、及棒球隊後援會聘任的社團指導老師。
不過,黃男從當教練起,竟開始對小球員們性騷擾、性侵害,雖然據傳有多位學生遭性侵
害,但僅有2名學生提出告訴,一被害男生稱,2017年6月底某日下午1 時30分許,在學校
劍道館2樓寢室內,黃男不顧他已掙扎反抗,仍將其外褲及內褲脫掉,手握他的生殖器上
下滑動(俗稱打手槍),而強制猥褻得逞。
另一名被害學生受害情節較嚴重,檢方起訴指出,黃男有3次在寢室內,不顧他抵抗、拒
絕,隔著其外褲,以抓住生殖器3、4秒等手法,直到被害人將黃男的手撥開為止。
桃園地院審理後,黃男認罪,並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給予緩刑,但合議庭
不採信,依4個加重強制猥褻罪,且每罪判3年2月,判應執行4年徒刑。
黃男認為判刑過重,上訴高等法院,並與兩被害學生談妥各賠償25萬元、達成和解,今改
判黃男2年徒刑、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44627
備註: 玩小男生的棒子跟球 合理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