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記者署名:
張睿廷
3.完整新聞標題:
前新北市議員違法開墾山坡地 遭判1年10月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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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北市議員林水山違法開墾山坡地,遭判1年10徒刑,全案可上訴。(張睿廷攝)
民進黨前新北市議員林水山2017年為了興建廟宇「三輕萬甲仙境」,涉嫌在三峽有木里山
區開發1萬多平方公尺山坡地,遭警方查獲後,隔天仍繼續施工,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新
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山水被查獲後仍繼續破壞山林,依兩次非法開發使用至水土流失未遂
罪分判處8月、1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10月,可上訴。
警方調查,該塊土地部分為林水山之子林欣磊與另名林姓親友所有,其它還包括農委會林
務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若要開發必須具水土持保計畫,同時送請主管機關核定,但林水山不只沒有開發計畫書,
也無徵得其它地主同意。
林水山2017年5月開始雇用工人在當地開挖,破壞山林,流放天然池水,後來遭人發現並
舉報,員警於現場查獲3台挖土機,並將此案移送新北地檢署。
未料,林水山被逮隔日,竟還請工人繼續開挖山坡地,修建道路,且還興建一間達17.4公
尺鐵皮屋,與「招財進寶」大型構造物,導致山坡地受損更加嚴重。
林水山被逮後表示,建廟主因單純是因為宗教信仰,而這塊地是「奉神明指示的福地」,
所以才會在此興建廟宇。
新北地檢署認為林水山被查獲後仍繼續從事違法行為,犯後態度惡劣,依《水土保持法》
起訴林水山,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新北地院認為,林水山曾為新北市議員,應比一般民眾更加熟知相關法規,卻大規模違法
開發,濫墾山地,且被查獲後竟然仍執意要繼續興建、破壞山林,決定依2次非法開發使
用至水土流失未遂罪判林水山8月、1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10月。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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