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 只要家裡面開茶葉行 家具行 園藝行
然後 想要行賄的人 就會去買高價茶 名貴家具 高級蘭花
然後 拿著購買收據當佐證
跟對方說 已經合法完成交易了
但這種招數已經被用爛了
只要高於行價太多的 還是會曝光
如果 用拍賣的模式
雙方講好 你拿東西出來拍 我去現場最高價取得
在合法的拍賣場 透過公平競爭方式
一個100萬的畫作 最後用1000萬拍出也不是很稀少的事情
國際拍賣 常常拍出價格還數十倍
我印象就看過 趙無極 作品動不動就上億港元成交
人家大師拍個上億元
我們只是業餘畫家 拍個幾百萬 應該不為過吧!
想當年都有一件夾克100萬的案例了
有人懷疑那一百萬是行賄嗎?
拍賣的東西 常都只是唯一 也很難找到行情價
而且都是公平公開的方式完成交易
說不定 政府還要課稅
都攤在陽光下了 還能算行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