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之銘言:
: 機車道塞車時
: 機車 路邊有併排違停時,你要嘛塞著等,要嘛拿命賭一波
: 重機 我是重機耶!我要走汽車道!
: 汽車道塞車時
: 機車 被大量汽車佔據機車道,你只能拿命賭一波
: 重機 汽車道好塞噢!我是機車耶!直接躦在快慢車白線上行駛。
: 停車時
: 機車 乖乖跟重機搶機車停車位
: 重機 沒機車位時,我是重機耶,我要停汽車格。
: 加油站
: 機車 機車加油島塞滿時請慢慢排隊等 重機會跑去汽車島
: 重機 汽車加油島塞滿時,幹我是機車耶! 我要機車島加油
: 重機騎士大多數就跟女T一樣佔盡好處跟便宜的混蛋
之前很常看到的說法:都是機車,難道只差 1CC,車牌顏色不一樣,就變安全了
當然不是,但法律是這樣訂的
法律本來就一堆漏洞,你要鑽保證可以鑽
比如有文章提國外榮譽制的車站,根本沒在查票
那是靠你的配合來維持的,結果你一直用自己的不配合來證明這個制度的不合理
其實我更希望反轉一下,假設:
紅牌,不見得比較貴
紅牌,也不見得多 1CC
但是,就是嚴格規定,紅牌當汽車看,其他當機車看
這樣是不是更可以看出法律的初衷
那就是:你自己決定自己是什麼身份,然後去遵守這個身份
因為如果紅牌比較貴,紅牌也超過 1CC
那就會有人以為紅牌的權力是用更多錢買來的,然後質疑自己付的錢也不少
也會有人說只多 1CC 怎麼突然可以騎快車道,難道比較安全
問題應該只在'什麼身份就遵守什麼法律,不要任意切換'
舉例來說,當塞車時,本來混流在汽車後方的重機
突然向右一切,進入機慢車道,並說:
難道我的車寬不是機車嗎?為什麼不能當機車?限定當汽車的法律根本腦殘
自行宣告,然後就自行放法律假期
而前方汽車因為位在最前方,想向右轉就直接轉
這時和突然切出的重機撞在一起
重機還要強調自己直行車優先...
當然強調不了,因為重機不能騎在機慢車道;沒出事就沒事,出事就被檢討
(我不是要強調重機不能騎機慢車道;那只是法律寫死了
當我們在檢討法律合不合理時,連這個法都是被辯論的,這應可以接受)
問題就在,要嘛你一直當自己是機車,騎在機慢車道
要嘛一直當自己是汽車,騎在快車道
這都不會有事
而且權利是以牌照區分的
就好像轉彎先打方向燈,先說好了,大家對你的行為有'可預測性'
身份切來切去是沒有可預測性的,問題在此
只是不希望重機把自己的身份切來切去
至於差個顏色或多 1CC 就比較安全
那根本是過於簡略的講法
就我個人立場
我很願意承認所有機車都擁有大重的權力
但也希望所有機車放棄機慢車道的權力
原因無它,就不要任意切換而已
這樣可以把機慢車道讓出來,全權歸行人及路邊停車使用
其實也很公平
而且我汽車右轉時,再也不用擔心和右側直行車相撞了
這應可叫 完全混流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