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bmarly (看到毛了)》之銘言:
: 在李登輝當總統之前
: 每一任總統都是當到死為止
: 如果當初沒有推總統直選
: 現在會是怎樣的情況啊?
: 有卦嗎?
總統直選=民主改革?
談到李登輝的民主改革,最被拿來稱道的有兩個,一是國會全面改選,二是總統直選。前
者我同意,但後者呢?如果問十個人,可能有九個半認同,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照例先說結論:從政治制度上看,「總統直選」從不等於「民主」。最明顯的例子,就是
中南美洲那些和美國一樣採總統制的國家,雖然總統直選了很多年,但其實民主化的程度
卻不高。反觀大多數老牌民主國家甚至美國,總統直選的反而很少,甚至有國家元首採君
主世襲制的。
你會說,那是因為他們採取內閣制啊。沒錯,這就是正解。總統直選無否無關一個國家民
主與否,主要是政治體制和法治、人權保障等其他方方面的問題,才是與民主化直接相關
的,與總統直選「毫無關係」。
這裡不談其他政治文化和人權保障等議題,單純談制度設計與民主的關係。基本上,民主
國家設計制度,是基於兩個不同的前提,一個是「分權制衡」,美國的三權分立屬於這一
派。這派認為權力壟斷必然腐敗,所以必須彼此制衡。
另一派則是「責任政治」,就是「權力向權力的來源負責」,內閣制是代表。國會議員的
權力來自人民,內閣的權力來是國會議員,所以除了定期改選,國會議員可以倒閣,內閣
可以解散國會直接訴諸人民。
一般人會告訴你,內閣制和總統制無所謂好壞。但我肯定的說,內閣制絕對優於總統制。
這是另一個題目,在此不多說。但我要講的重點是,從民主化的角度看,無論你是基於權
力制衡或責任政治,都算是符合民主的設計。
但歷經幾次修憲,我們的政府體制被稱為「四不像」是有道理的。我認為禍因舊來自於總
統直選。依照原來憲法設計,其實是傾向內閣制的,換句話說,總統只是虛位元首。即使
在修憲後,總統可任命行政院長,但倒閣權的設計卻讓體制仍帶有強烈內閣制色彩。
但因為總統直選,總統不可避免擁有最強大的民意支持,遠遠超過憲定「最高行政首長」
的行政院長,於是雙方權力產生失衡,倒向總統。而在制度上,卻沒有任何制衡總統的機
制,就造成了「有權者無責」、「有責者無權」的權力亂象。
如果你的憲法無意賦予元首相當的實權,總統直選到底意欲為何?
所以,你還認為總統直選是民主改革嗎?
在我看來,那只是政治強人為求掌握權力的政治手段而已。而且,正是近三十年台灣權責
紊亂、民主無法完全鞏固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