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ng0129 (阿東跟上面講的情況一樣b)
2020-08-03 19:43:26原文吃光,
1.黃的職責是監督市政府,不是監督黨主席
2.整件事情進入司法程序,要發表什麼意見?
3.把韓拿來跟徐比,是在暗示韓...?
點入line國內新聞,發現國、民兩黨收賄的新聞都沒出現,只有趙跟徐的排在一起,好棒
。
https://i.imgur.com/RogOaEf.jpg
題外話,中時是不是沒人才了...?水準這麼低的稿都可以過喔?
毫無法律素養跟邏輯欸,結果文內還一堆被圈養垃圾新聞習慣的跟五毛見獵心喜,可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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