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ampp (xampp)
2020-08-04 18:29:27依照你的單方面說法
你檢舉為廷沒有不對
但是老闆因為你檢舉為廷不做你生意 也沒有不對
你錯的地方在於
老闆已經明確表達不歡迎你
但是你卻還刻意折返進入私人財產的店內
已經越界了
所以老闆叫你在那邊等警察來 你先落跑是對的
因為強行進入私人店面 這點你站不住腳
至於那個老闆因為你侵入私人店面
抓住你的手 把你架出門口
算不算強制罪
你就告看看吧
兩個互告不吃虧
作者: pionaero 2019-08-04 18:29:00
美國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20-08-04 18:30:00好無聊的吵架點... :D現在台人 吃飽太閒的人 滿多的
作者:
Aaron22 (Aaron)
2020-08-04 18:30:00這篇我給讚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20-08-04 18:32:00這種就自以為正義啊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0-08-04 18:41:00推阿~不爽不要吃阿~還把店家資料公布出來公審~這種人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作者:
floz (醉)
2020-08-04 18:47:00哪有什麼強行入侵,是進去之後老闆才說的吧
作者: ESL63 (靜電) 2020-08-04 18:51:00
他趕你你不出去 就是強行進入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0-08-04 18:57:00樓上~有必要po老闆照片嗎?反正老闆也錄影了~可以請老闆po出那位達人的照片讓大家聞香一下嗎?
老闆拒絕是今天他"又"跑去消費被拒絕不是他第一次檢舉的那天
作者: samnpc 2020-08-04 19:11:00
都說不歡迎,強制罪之前要不要考慮侵入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