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案無所謂真相,目前就法院認定的邏輯是
章家(sogo原老闆)控告李恆隆的部份,法院判李恆隆勝訴
雖然章家日後還會打官司,不過不重要了。
李恆隆跟徐旭東的官司,法院認定當初李恆隆的一人董事會所弄出來的的增資
會議記錄,是記載不實(偽造文書),但經濟部商業司當初已核准,故行政訴訟
是徐旭東贏了。 李恆隆的策略就是想翻案,方法就大家最近看到的新聞,
sogo案可說是一頁政商關係勾結史,當年章家老老實實把sogo賣了,
別想東想西的,百億台幣早已落袋囉。
※ 引述《waakye (明天的太陽)》之銘言:
: SOGO事件有沒有懶人包阿
: 到處爬文 都很零散
: 公司法第九條
: 公司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若犯刑法偽造文書辦理設立或公司登記,經
: 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或廢止登記。
: 要是真的順李恆隆的意可以溯及既往
: 那SOGO就可能被撤銷或廢止登記
: 但這樣SOGO不就沒了?? 既然沒了怎麼搶經營權??
: 本魯這邊看不太懂阿
: ※ 引述《s910 (s910)》之銘言:
: : 原本sogo是太平洋建設的
: : 跟李恆隆一點關係都沒有
: : 後來成立1000萬的控股公司把股票跟了李恆隆代管
: : 結果李恆隆就這樣把sogo吃掉了
: : 為什麼李恆隆現在好像認為 sogo原本就是他的?
: : 怎麼那麼不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