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黎巴嫩海關6度要求轉運硝酸銨 已讀不回釀悲劇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008050348.aspx
(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安卡拉5日專電)黎巴嫩貝魯特港區大爆炸造成慘重死傷。半島電視
台報導指出,黎巴嫩海關曾至少6度發函請求司法部門裁定將存放港區的危險硝酸銨轉運
卻無回覆,終於釀成悲劇。
貝魯特港區一處存放2750噸硝酸銨的倉庫昨天發生大爆炸,死傷慘重,已知造成逾4000人
受傷、逾百人喪生。
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報導,被黎巴嫩當局認為是這起災難性大爆炸元凶的硝酸銨是
一種沒有氣味的結晶體,通常用於生產肥料,數十年來已經引發無數起工業爆炸事件。
硝酸銨混合燃油就會成為強力炸藥,它被廣泛用於建築業,包括阿富汗民兵組織塔利班(
Taliban)等武裝團體則用以製造急造爆炸裝置(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s)。
在非高溫的正常存放環境下,硝酸銨不容易被引燃。因為它是種氧化劑,會使燃燒加劇並
使其他物質更容易點燃,但它本身並不特別易燃。
基於上述原因,通常會對存放硝酸銨的場所定下非常嚴格規定,例如必須遠離燃料和熱源
。
在貝魯特這起大爆炸發生後,大部分黎巴嫩民眾才知道港區倉庫裡放了2750噸硝酸銨。但
是,分析公共紀錄和在線上公開的文件則顯示,黎巴嫩的資深官員其實知悉這批硝酸銨已
存放貝魯特港第12號倉庫內超過6年。
那麼為何會發生這起大爆炸?
半島電視台報導,船籍俄羅斯、掛摩爾多瓦旗的貨船Rhosus號於2013年9月將這批硝酸銨
運抵黎巴嫩。據國際船舶動態定位網站FleetMon.com,Rhosus號原定從莫三比克駛往喬治
亞,因在海上出現技術問題而被迫停靠貝魯特。由於黎巴嫩官員不讓貨船繼續航行,船東
和船員最後遺棄貨船。船上的硝酸銨於是被卸貨,存放在貝魯特港12號倉庫內。
據網路上公布的文件,數月後,時任黎巴嫩海關總署長默希(Shafik Merhi)於2014年6
月27日致函給身分不詳的「緊急事件法官」(Urgent Matters judge)尋求解決Rhosus號
的問題。
接下來3年內,海關官員又至少5度發函尋求指示,日期分別於2014年12月5日、2015年5月
6日、2016年5月20日、2016年10月13日、2017年10月27日,並且提出3個方向,包括將這
批硝酸銨出口、交給黎巴嫩軍方或售予民營黎巴嫩炸藥公司(Lebanese Explosives
Company)。
其中於2016年的函文內容載明先前對法官所提請求「未獲回覆」。內容還說:「鑒於將這
批貨存放倉庫內,在不適合的天候條件下具高度危險性,我們再次提出由船務代理公司立
即將這批貨物再出口,以維持港口和港區工作人員安全的請求。或者,請研究同意售予黎
巴嫩炸藥公司。」
不過,相關發函仍未獲回覆。
到了2017年,海關總署長達埃爾(Badri Daher)再度發函司法部門,敦促基於「在當地
存放這批貨,以及對於現場工作人員的危險性」,請法官作出裁定。
不過在那次發函將近3年後,危險貨物仍然存放港區倉庫內,終於釀成災難。(編輯:陳
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