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現代人權起源於歐洲,所以定義應該是明顯的
現代自由民主國家的國法都有「天賦人權」的概念在
天賦人權意思就是你的人權是天給你的,一出生就有人權,不必做什麼來換
「因為活著所以有人權」
可是依照八卦版和社會主流,好像就沒有這個概念
87%的人都會覺得人權是表現好才有的獎品,表現不好的人就沒有人權,因為台灣人對犯錯
者的人權議題都會有「做錯事還想拿糖果?吃屎啦」的概念
到底是什麼時候,台灣發展出了這種扭曲的台灣特色人權觀念呢?
還是一開始人權就不是天生的,而是乖孩子才有的獎勵?
有沒有八卦
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19-08-05 21:35:004
歐洲是歐洲關台灣屁事,歐洲自己搞得那麼爛,台灣學他們幹嘛?
人渣不是人,為什麼要給他人權歐美是歐美,我們是我們,國情不同畜牲喜歡當畜牲,給他畜牲的待遇剛剛好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20-08-05 21:37:00死掉的就沒有囉,還不簡單
作者: winglight 2020-08-05 21:39:00
嗯,我知道中國最有人權了,在燒掉的時候
就像你會讓你家的狗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嗎?不會你會幫你家的貓爭取投票權嗎?不會
如果「錯」的定義是侵犯了別人的人權 那憑什麼要去保障犯錯人的人權? 除非你是無政府主義者 不然同在一個政府體制下 每個人勢必要放棄部分的「天然自由」至於要放棄哪些 就看遊戲規則怎麼訂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20-08-05 21:48:00
阿台灣就是沒有接受人權的概念R 或者應該說在東方 人是可以失去為人的資格的 底層邏輯就不一樣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20-08-05 21:51:00所以呢?做錯事給糖吃才是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