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恰恰欠2.4億「宣布破產」沒用? 律師列5大重點打槍…網驚:窮人的悲哀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藝人澎恰恰6日宣布破產,表示自己欠債2.4億元,目前已償還一半,銀行存款剩500元,震
驚演藝圈。他在記者會中沉痛認下所有債務傳聞,強調「我不會跑也不會閃」,對此律師林
智群指出盲點,讓網友驚呼:「連破產都要有錢人才破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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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恰恰開記者會宣布破產。(圖/記者張一中攝)
林智群律師分享5點看法,包括「破產要向法院聲請」,不是開記者會就可以,第二是「沒
錢連聲請破產資格都沒有」;因為要花錢請破產管理人、花錢登報、財產拍賣等,沒有能力
支付會遭法院駁回;第三是如果澎恰恰財產剩下500元,即使是聲請破產仍會被法院打槍,
並說:「這就是窮人的悲哀,沒錢,連聲請破產也沒辦法!」
第四點是沒有財產,但仍有償還債務能力者,還是不會宣告破產,第五點是宣告破產後,破
產人不能隨便離開住所跑到外縣市。律師整理以上5個破產重點,讓網友恍然大悟「真的是
沒錢,連申請破產資格都沒有」、「開記者會來破產,真的不行」,同時也有人認為「搶先
開記者會應該是為了人身安全,避免被人押去做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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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恰恰透露自己欠下2.4億,還了一半銀行存款剩500元。(圖/記者張一中攝)
現年64歲的澎恰恰,手上擁有3個節目,包括三立《超級夜總會》、八大《樂來越好聽》、
公視《話山話水話玲瓏》。其中《超級夜總會》屬於外景綜藝,得全台跑透透,目前三立強
調「不會有任何異動!」
【林智群臉書全文】
新聞:澎恰恰今開記者會宣布破產,他沉痛說:「我的人格和信用破產,債務也是,我已經
沒有能力還款,從開電影到現在已經負債2億4千萬,之前債務傳聞都是真的,至今已還掉一
半,但已經完全撐不下去,好友跟劇團都被我拖下水,在這裡我跟大家說聲對不起,因為債
權人急迫,我不會跑也不會閃,下周會一一跟債主協商。」但他釋出誠意,表示自己手上有
3節目,會面對問題,「請大家給我時間一一處理。」
想法:
1.嗯破產是要向法院聲請,
法院核准,才會發生效力,
不是開一個記者會宣布一下就可以的
2.大家都會覺得既然是破產,就是沒錢,
其實如果你沒錢,連聲請破產的資格都沒有!
為什麼?
因為破產程序也是耗用司法資源,
請一個破產管理人,要花錢,
登報要求全部債權人來主張他們的權利,要花錢,
把破產人財產拍賣,要花錢,
如果破產人的財產(法律名詞是「破產財團」)
沒辦法支付「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時,
聲請破產,法院是要駁回的!
3.如果澎恰恰的財產只剩下戶頭裡面的500元,
即使是聲請破產,
還是會被法院打槍的!
一般而言,
你的債務如果是1000萬,
你的破產財團(手邊的錢)也不能太少,
沒有100萬,聲請破產,
那個錢恐怕沒辦法支付破產程序費用,
就會被駁回
所以呢!
這就是窮人的悲哀,
沒錢,連聲請破產也沒辦法!
(無產可破啊 )
4.債務人之清償資力有三個部分:財產、信用、勞力,
如果你雖無財產,
如有良好之信用或優良之技術,
那法院還是會認為你仍有清償債務之可能,
也是不會宣告破產的。
5.如果法院宣告破產,
(1)那就會選一個破產管理人,
登報要求債權人自己來報到,
說這個人欠我多少錢,
把全部債務釐清,
然後整理一下破產人還有多少錢,
決定要怎麼分配,
(2)破產人不能隨便離開住所跑到外縣市,
不然人家會以為你跑路了,
(這個是法律有規定的喔別開玩笑)
(3)另外如果法院發現你有隱匿財產,可以管收你的。
今天的法律正經文就寫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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