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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聞雲 2020年08月06日 23:11
以一打三!館長師父騎車遇行車糾紛遭包圍 輕鬆一打三辯自衛法官認互毆裁罰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灣知名健身教練、「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始人館長陳之漢的搏擊散打師父、也是台
灣知名搏擊散打教練于志宇(49歲)日前在台北市興隆路2段與人發生行車糾紛,由於雙
方均騎機車,加上對方騎士與友人共有三人包圍他理論,于志宇認為對方先罵他髒話挑釁
,雙方爆發口角,于藉過人身手以一打三游刃有餘,但也因此遭警方認定雙方互都依違反
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台北行政法庭,法院裁定雙方各罰新台幣2千元。
這起館長師父的行車糾紛發生在今年4月8日傍晚約17時左右,當時于騎機車行經興隆路2
段220巷內,路旁陳姓男子(51歲)正準備從路邊牽車發動,于男當時騎車執行差點迎面
撞上,雙方因此發生口角衝突、雙方當街爆發全武行。
根據監視器畫面,雙方一陣推擠後,于先出腿摔倒抱住他打算勸架的紅衣男子,之後陳男
拿安全帽攻擊于男,于則機警閃過後出拳將他打倒,對方倒地後于男又前後出兩拳,雖然
有友人幫忙勸架緩頰,陳男則多次被打倒在地幾無還手之力,雙方當街大打出手,路過民
眾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到場分開衝突兩造,雙方各執一辭,于志宇認為對方牽車根本沒注意車流狀況,他下
車理論,陳男就先爆粗口嗆他,陳姓男子指控於嗆他:人多了不起?你在不開心甚麼?由
於雙方沒有共識,加上當街打架警方依社維法將兩人函送行政法庭裁處。
事後于志宇向法官解釋,他是因為被對方包圍才自我防衛,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不採
信,認為雙方均有動手互毆,對此有媒體訪問搏擊教練于志宇;于表示:「當時被三人團
團圍住,不但嗆他還先動手,當然只能選擇保護自己」法官判定依違反社維法裁定雙方裁
法2千元罰金。
備註:
館長 "的" 師父== 還以為4館長
3個人打過來 還不是自我防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