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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法院前撞死前妻與律師逃死 高分院:比照車禍自首
4.完整新聞內文:
洪當興害死2命,更一審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2020-08-07 12:48:57
2017年7月17日洪當興和已分居妻子李怡慧在台南地院協商離婚,離開法院時,洪開廂型
車從後方追撞妻子和律師黃政雄致2死原本都判死刑,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今天
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台南高分院庭長吳勇輝指出,原審未採洪當興自首,是因為當時他指
稱是「不小心撞到的」,他仍有打119報案,並坦承他是肇事人,因此合議庭認為仍屬於
自首,就像車禍後自首一樣。
高分院指出,洪當興撞死妻子與律師後,當時有打110報案,不過110忙線,洪才改播119
報案,並向救護人員表示,自己就是肇事者,警方抵達時他供稱是「不小心撞到的」,但
事實上經過警方調查,現場沒有煞車痕,被院檢認定為毫不猶豫去撞死妻子與律師,與洪
的「不小心」說法有出入,因此在一審、二審都未自首來減刑。
不過,最高法院駁回洪當興案,認為「自首要件須釐清」,因此在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洪
當興雖然說「不小心」,但這是洪當興的法律防禦權,不能以此認定沒有自首,高分院發
言人吳勇輝說,洪當興在犯案後沒有離開現場,也有坦承自己是肇事人,但他的犯案過程
是由院檢來認定,如同車禍肇事的自首,因此合議庭才認為洪當興符合自首條件,以刑法
62條減刑,改判無期徒刑。
2017年7月17日洪當興和已分居妻子李怡慧在台南地院協商離婚,離開法院時,洪開廂型
車從後方追撞妻子和律師黃政雄致2死一、二審都判死刑(記者王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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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5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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