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推文有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650258
擷取一段內容:
建商去年先將AB棟之間的8公尺道路捐給市府作為合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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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套繪圖 建商就是為了蓋C社區
https://imgur.com/dd3WlDn
而把道路用地捐給市政府
做容積移轉
加上為了方便工程車出入
所以必須打通
道路用地已經捐給市政府了
理當還地於民
但道路用地下方開挖地下室
真的很XXXXX
台中也有某社區是中間有道路用地
但建商比較有良心
下方沒開挖地下室
且道路用地所有權是移轉給住戶
所以問題沒那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