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公寓不用1000萬的一堆
月薪10萬存4年就有頭款了
(而且有宿舍或租金補貼,存的比一般北漂族更快)
貸800萬30年,每月房貸3.2萬不到
這樣怎麼會買不起
還是說非電梯大樓不住 才叫作房子?
引述《DavidGuetta (大衛 庫塔)》之銘言:
: 社會地位極高的法官
: 食物鏈最上層的生物
: 每月薪水約十萬
: 現在新莊三重一坪50 萬
: 蘆洲土城一坪40萬
: 萬華北投一坪40
: (法官住三小金山萬里啦 低能兒別再推金山萬里基隆了)
: 房子隨便都1500萬起跳
: 連蛋白區都買不起
: 法官如果不貪污或家裡贊助
: 根本就買不起雙北的房子
: 法官是不是要被炒房蟲嗆不夠上進所以買不起呢?